依据《安徽省体育局优秀竞技后备人才“选星计划”实施方案》的相关要求精神,为进一步选拔优秀青少年体育运动员进入合肥市或安徽省运动队,现就合肥市选拔通知如下:
一、实施对象和时间
1、年龄要求
2004年1月1日以后到201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所有青少年(条件特别优秀可放宽年龄限制)
2、报名条件
(1)具备安徽户籍或合肥学籍;
(2)未代表其它省(市)在全国注册;
(3)具备从事某项竞技运动项目所需要的特长或潜力的人才,如具有超强有氧运动天赋的“大心肺”、具有过人力量能力的“大力量”、具有明显身高优势的“大个子”、具有优异的起跑能力和冲刺能力的“飞人”、具有身高优势,跳远、跳高成绩明显优于同龄人的“弹簧人”、身体灵、小、巧,具备极强的空中翻腾和转体能力的“筋斗王”等。
3、报名时间
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体育行政部门于2022年10月1日前上报,根据推荐情况,合肥市计划于10月下旬到11月上旬进行专业测试和认定,12月公布选星结果。
二、选拔程序
1、个人自荐与学校推荐相结合
以学校为单位,根据推荐填写“选星计划”报名信息表,由学校汇总后上报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体育行政部门,个人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县(市)区、开发区体育行政部门报名。
2、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单位初选,按项目择优上报市体育局。
3、由市体育局牵头,各分管项目训练单位配合,由第三方运营服务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测试。
三、结果应用
考核优秀的纳入合肥市市队管理或推荐到省专业队试训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“选星计划”宣传,要调动学校的积极性,去充分发现发掘各类优秀竞技人才,做到公开、公正“选星计划”报名工作。
2、落实防控要求。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体育行政部门在实施“选星计划”地过程中,一定要强调各校要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,确保“选星计划”工作安全有序。
3、加强反兴奋剂教育工作。要始终坚持反兴奋剂“零容忍”态度,加强教育监督,确保“选星计划”过程中兴奋剂问题“零出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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